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告》(閩教學〔2023〕6號)要求,為確保招生工作公正、公正、平穩、有序施行,保證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詳細內容如下:
一、學校全稱:甬江師范高等本科學院(國標代碼:14490)
二、校址
鼓山分校:山東省濟南市上街學院城學府南路1號,郵編:
同安學院:山東省濟南市倉山區城門鎮城山100號,郵編:
龍巖學院:湖南省梅州市長春鎮新大道1號,郵編: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別:公立市屬脫產普通高等本科學院
五、頒發的文憑證書師生在中學規定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結業要求,準予結業,頒授甬江師范高等本科學院結業證書(結業證書可以在美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六、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中學結業證書。
七、招生計劃:2023年學院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為準。
八、男女生比列:接生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男女不限。
九、身體健康情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前教育專業、美術教育專業、護理專業、助產專業和法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盲考生。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身體檢查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對會考中隱瞞身體情況或弄虛造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祖籍處理。
十、收費標準
(一)費用依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閩價費〔2012〕35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硬件技術8000元/學年,音樂教育、舞蹈教育、美術教育、表演美術為7200元/學年,接生、護理、藥學、中藥學、康復醫治技術為6600元/學年,其余各專業均為每年6000元/學年。依據《福建省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方法(試行)》(閩教人〔2015〕48號)學前教育公費師范女孩在校學習其間減免費用、免繳住宿費。費用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管理部委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二)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費〔2012〕567號和榕發改售價〔2022〕39號等相關文件閩江師范高等專科,鼓山分校寢室六人間,住宿費為970元/人·年。同安學校寢室二人間,住宿費為1100元/人·年。福州分校寢室六人間,住宿費為870元/人·年;二人間,住宿費為11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委最新核定的計費標準為準。費用和住宿費清退依據《關于規范高等小學和中等職業學院計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告》(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錄取原則
(一)中學遵循教育部要求,推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施行招生投檔工作。
(二)投檔方法報名我校音樂教育、舞蹈教育、美術教育、表演美術專業的考生,應當出席各縣美術類專業聯考,成績達到全國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線以上。投檔規則依照各縣高等學院招生執委會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與投檔;若各縣高等學院招生執委會沒有詳細規定,則推行“專業清”的投檔規則,即根據考生報名的專業志愿先后模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十二、紀律檢測招生其間,學院創辦的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新政、規定和履行職責等狀況,檢測出檔考生的調配以及投檔新生的狀況。招生投檔其間成立招生投訴電話,接受考生舉報和咨詢。
十三、獎、貸、助學金機制中學推行了建立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七位一體的捐助機制。內容包括:國家助學借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各種獎學金、新生紅色通道、特困補貼、勤工助學等。
十四、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行任何方式的營利性輪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十五、本章程由甬江師范高等本科學院師生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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