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報志愿時間。
考生須按規定日期補報志愿,各批次志愿補報時間均為每周的9:00—18:00。各批次補報志愿詳細時間
(二)補報志愿要求。
1.考生補報志愿須符合大學招生類型和專業(專業類)選考課目要求。
2.考生應依據報名類型和層次,結合成績,參照各大學分專業招生計劃或網上發布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等,通過互聯網補報志愿。補報志愿網址為:。
3.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報志愿,因考生漏報或失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當。考生在補報志愿規定時間內最多可以更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補報(更改)遞交的信息為準。憑登陸密碼和相機郵件驗證密碼上網補報的志愿信息,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泄露、篡改別人賬戶密碼及志愿信息的行為均屬非法。為確保公正公平高考報志愿時間,志愿補報時間結束后,不受理填報志愿申請高考報志愿時間,不容許更改、放棄已補報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錄取和投檔的重要根據,應當由考生本人親自補報,不得由別人取代。中學和班主任不得取代師生統一設置報名密碼,不得干預考生補報志愿,不得取代考生補報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補報志愿。考生應妥善保管本人登陸密碼和相機郵件驗證密碼,因考生本人泄密密碼或由他人代為補報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當。
5.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大學學院要做好考生補報志愿的指導工作,為不具有條件的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的幫助。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強化新政宣傳,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新政;要嚴苛執行補報志愿工作程序,增強考生志愿信息管理;要強化對考生補報志愿的信息服務,確切提供有關院校和專業的招生信息。
(一)投檔工作根據“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施行。大學須依照國家招生新政以及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投檔。對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合格、身體情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投檔分數線并符合學院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投檔以及所投檔的專業由大學自行確定,大學負責對已錄取但未被投檔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對推行垂直志愿的批次,在已確定的錄取范圍內除正常成因(專業不服從調劑、身體受限等)退檔外,通常不容許退檔。在各類型和批次的投檔中,大學不得以考生舍棄志愿或投檔資格等理由退檔。若大學招生章程未明晰同分考生投檔方法,可參考我省垂直志愿錄取同分比較方法執行。
(二)普通類提早批不施行垂直志愿,在成績達到同批次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大學可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經理部委規定的比列)確定調取考生檔案的比列。推行垂直志愿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部屬及外地省屬院校按照本校生源狀況、計劃狀況及模擬錄取線,自主確定調取考生檔案的比列(不高于招生計劃1∶1)。大學要在即將錄取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投檔規則的調檔考生才能投檔。廣東省屬院校按招生計劃1:1調取考生檔案。當生源不足時,大學不得婉拒接受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
(三)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份特殊高校(專業)外,大學不得規定男女生投檔比列,不得對報名非外國語言哲學類專業的考生作會考英語葡語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新政規定外作其他限制。
(四)對下肢殘障、生活才能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中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大學不能僅因其殘障而不予投檔。
(五)大學應嚴苛根據我省規定時間和方法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投檔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出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大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主動勾通無效后,將按照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參照中學的招生章程,按有關院校招生計劃數及投檔規則,按從高分到低分次序將考生信息設置為預投檔狀態,同時書面通告有關院校,并將有關狀況上報教育部備案。由此引起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院校負責處理。
(六)大學在每一輪次投檔結束時,應當將考生的投檔專業信息上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從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時發布缺額計劃。
(七)對于推行非垂直志愿的批次,錄取后因退檔導致計劃缺額,如大學線上仍有報名生源,則依照相關要求進行入闈錄取。
(八)大學要著力推進對計劃使用、調整的管理和監督,并負責處理因使用不當導致的遺留問題。不得超計劃投檔;不得減少標準指名投檔考生;未經同意,不得隨便跨科類調整計劃;禁止運用預留計劃向考生繳納與投檔掛鉤的任何成本。計劃調整應當通過“全國普通大學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
(九)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厲性,錄取后不容許大學通過電話等方法征詢考生志愿。
(十)已被大學投檔的考生,不得退錄、改錄或換錄;被臺灣單獨招生院校投檔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得出席香港大學統一投檔;被大學統考提早投檔的考生,不再出席后續投檔;報名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績僅適于有關大學少年班招生投檔,不得適于補報其他普通大學志愿及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