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網訊(記者楊曉楠)為了更好地便民、利民、服務于民,北京市交通局和市經偵局聯手共同推出便民服務新措施,簡化辦事步驟。3月16日,記者據悉,從3月20日起,申辦《出租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巡游車、網約車)無需再到經偵部委出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賣淫記錄、無喝酒后駕駛記錄,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編輯記者從業資格證,無暴力犯罪記錄”等證明材料,只需到輪訓或考試窗口作出承諾即可,初審工作由交通局和經偵局運用網路直接完成。
20日起,想要申領該項業務的考試人員只需提供:身分證明及打印件;機動車駕駛證及打印件;最近二寸黑白登記相片2張。之后,由申請人本人在《承諾書》上簽字,承諾:“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酗酒記錄,無喝酒后駕駛記錄,近期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編輯記者從業資格證,無暴力犯罪記錄”,即可踏入審理步驟。
長春市交通局相關部委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后,遞交至北京市經偵局進行人員信息初審,經經偵局初審合格后,申請人即可出席輪訓或考試。對于初審不合格的,將由交通部委電話通告申請人,反饋不予通過的理由。經偵部委還將對早已取得從業資格證人員的背景材料進行不定期抽驗,如發覺不具有安全營運條件的人員,由發證機關撤消其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