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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浙江省2024年自主考試招生工作通知發布,請今年參加浙江省自主考試招生報名的中職學校及其他相關考生前來了解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等考試要點。
考試安排
考試由文化科目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兩部分組成。
文化科目考試
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開設置、單獨考試。有意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或專業的考生,須先參加全國英語水平測試一級(PETS-1)或以上筆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后,方可報考相應專業。文化課考試時間為:
考試日期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6月7日上午
語言
9:00-11:30
6月7日下午
數學
15:00-17:00
職業技能考試
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共17個類別。其中,機械、計算機、文秘、化工(環保)、藥學、建筑、烹飪、旅游服務、服裝、會計、電子電氣工程、商業、對外貿易、醫療護理、農學等15個類別及其他類別(汽車專業)設有職業技能操作資格考試,由省統一組織,市縣分批組織;文科等其他類別(汽車專業除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由全省統一組織,分地實施。
各類別專業技能理論知識考試由全省統一組織,通過相應專業技能操作考試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成績在高考當年有效。專業技能理論考試時間為:
考試日期
考試類型
考試時間
4 月 21 日
(星期日)
機械、電腦、藥學、烹飪、服裝
9:00-10:00
文秘、化工(環保)、建筑、旅游服務、會計、電子電氣、商務、外貿、農學、其他類別“汽車專業”
9:00-10:30
醫療護理
9:00-11:00
滿分
語文、數學各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2024年浙江高考錄取分數線,總分為600分。語文、數學、職業技能理論考試原成績均計入考生總成績。職業技能操作考試,市、縣組織的資格考試按當年滿分計入總成績;文科等類別(汽車專業除外)操作考試按原成績計入總成績。
考生體檢
考生體檢與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同時進行,具體工作按照當年高校入學體檢規定執行。
招聘方式
招生計劃
同一專業可根據專業性質安排兩類招生計劃,計劃公布后,學校不得擅自調整計劃。
志愿者申請
實行一批招生、專業平行申請,考生申請采用“專業+學院”方式,每學院一個專業為一個申請單位,考生每次最多可填報30個專業申請,不再進行專業調整申請,少數有定向招生等特殊要求的學院和專業(類別)經批準可提前錄取。
各專業類別(文科、其他類別分專業考試類別)按一定比例設定招生計劃最低控制分數線,計劃人數偏少類別分數線參考高考平均錄取率設定,是否征集志愿視平行志愿錄取情況確定。
考生不可同時申請不同類別,每人只能申請一個類別。網絡考生提交申請的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提交申請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網絡申請提交的有關規定執行。
入場
招生時間為7月初,7月底或8月初結束。招生不分批次,按照總成績和專業并行錄取,錄取比例為1:1。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學業總分(滿分600分)錄取,如學業總分仍相同,則按單科及分數順序錄取,單科順序為職業技能、語文、數學。如同一所學校總成績、學業分、單科分數相同,則按志愿順序錄取。
保單紅利
政策加分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號)執行。其他類別“退役士兵高職招生”政策加分按照省軍區政治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2012年高職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規劃〔2011〕194號)有關規定執行。對同時滿足多項政策加分的,只授予最高一項加分,加分不累計。各項目資格審核、公示等事項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相同。
推薦錄取、免試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有關高校做好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推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廳〔2020〕3號)有關規定,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世界)”中獲獎、符合浙江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學校畢業生,均可推薦至我省高校相應高職或本科專業就讀。推薦錄取本科專業的高校僅限于我省應用型建設試點的本科層次職業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高校要根據學生的專業、技能特長和競賽項目,將學生安排至相同或相近專業。高校對申請推薦錄取的獲獎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學校選拔要求組織相關綜合考核,免除技能考核,報考本科專業的需增加文化課考核。 各高校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將推薦生名單報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公布名單,并辦理錄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錄取手續。
根據《浙江省推進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職發[2012]26號)有關規定2024年浙江高考錄取分數線,凡在教育部等國家部委組織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均可免試報考浙江省高職院校相關或相近專業,具體辦法比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執行。
2023年及以前競賽獲獎的考生,各高校須于2024年5月2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公示,并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當年無需再參加高考或單獨招生考試。2024年競賽獲獎的考生,各高校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當年在2024年7月31日以后舉行的全國性競賽中獲獎,未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可申請免試下一年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