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有結論的人員;
4.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被記入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且記入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擔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招聘崗位19個,計劃招聘81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80人,管理崗位1人(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開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向社會發布。
(二)注冊
1. 注冊時間
2024年5月6日上午8點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5點30分。
2. 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同時報考多個崗位,將被取消資格。
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招聘系統查找相應職位并按照招聘要求填寫信息,應聘人員須上傳該職位所需的材料,上傳文件壓縮包大小不超過2M。
三、申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原件;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與就業中心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學校公章)。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國外高校就讀的,需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和學籍證明;
(3)如該職位要求擔任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應聘人員須提供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該證明須為2024年3月1日以后簽發的);
(4)工作業績、成績、獲獎材料(A類崗位應聘人員提供);
(5)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承認,其中海外留學人員學歷須經教育部相關部門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證書)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就業資格。
若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需提供工作經驗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全日制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驗。工作經驗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計計算,以2024年3月31日為截止時間。
本次招聘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有虛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信息系統上公布。
2.評審:采取現場評審方式,應聘人員需提交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審核,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將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上公布。
(四)審查
1. 錄取比例
A類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名額比例。
B類、C類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審核比例、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2. 考試方法
(1)A類倉位
采取筆試與學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學業評審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
筆試: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2024年湖南大學歷年分數線,總分100分,主要考核崗位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
學術評審: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均將參加學術評審,主要對候選人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評估,總分為100分。
(2)B1 和 B2 位置
采取筆試與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涵蓋應聘崗位的基本專業知識,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
試講: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人選,成績相同者一并錄取。試講采用授課形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掌控能力等基本能力與素質2024年湖南大學歷年分數線,總分為100分。
(3)位置 B3-B13
采取筆試與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按百分比折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擬聘崗位基礎知識、寫作等,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
實操能力測試: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排序,按照擬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進行篩選,成績相同者合并錄取。實操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該崗位所需的技能和實際操作水平,總分為100分。
(4)C類倉位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折合為百分比制,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寫作等,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
面試:根據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相同者合并入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現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3. 及格分數
(1)A類職位:綜合成績及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職位所有報名人員均未達到及格分數線,則該職位招聘計劃取消。
(2)B、C類崗位:經批準降低考試比例或實際報考人數未達到考試比例的,筆試、面試、試講、實際操作能力考試等環節的及格分數線(以實際考核為準)均設為60分,任何環節未達到及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階段公開招聘。
符合考核比例的崗位,綜合分數線及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所有報名人員分數線均不達標,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參加筆試、學業評審、面試、試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以實際測試階段為準)。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階段成績以湘潭大學招生系統公布為準,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
(五)體檢及調查
按照同一職位綜合分數排序(綜合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分數相同時,A類職位以筆試成績排序,B1、B2類職位以教學考試成績排序,B3-B13類職位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排序,C類職位以筆試成績排序),按崗位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等量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招錄標準進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階段,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審查其任職資格。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放棄任職資格的,按照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序,同等人數更換一次。
六、宣傳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示7個工作日。
七、雇用與報酬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含聘用合同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人事部)
舉報電話號碼:-(監察員辦公室)
附件:湘潭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一、湘潭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計劃及要求
2.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
3.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摘要
湘潭大學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