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大學:
按照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從即日起代辦中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分認定對象及根據
1.本學期可申請學分認定的中學生為2017級建筑學專業、2018級中學生以及所有往屆生。
2.學分認定根據:
淮安工大學普通專科生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辦法(淮工院〔2017〕103號)
淮安工大學全日制普通專科生社會實踐及文體藝術活動學分認定辦法(淮工院〔2018〕192號)
二、學分認定內容
見《淮陰工大學普通專科生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辦法》第三條內容,其中第12款“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及文化藝術活動”學分由社聯負責初審。
三、學分認定手續的代辦
1.請符合申領條件的中學生填寫相關學分認定申請表,并按要求附證明材料,如發表學術論文提供相應的刊物、進行課題研究的提供立項及結題材料、獲得專利的提供專利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淮工教務處,申請表及證明材料均一式兩份。
2.下述項目由中學統一認定,中學生不需填寫申請表:
(1)出席由中學教務處統一組織的技能考評,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由教務處統一錄入教務系統;
(2)截止2021年下半年,出席中學統一組織普通話測試且成績達二級乙等及以上的,學分已由教務處統一認定后錄入教務系統;
(3)出席創新創業大學組織的大賽班學習且考評成績合格,由指導班主任將相關材料報創新創業大學初審后認定相應的學分淮工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錄入教務系統。
(4)截止2021年得獎的各種學科大賽,由創新創業大學匯總,教務處統一錄入教務系統。
(5)出席由中學統一組織的相關創業培訓且成績合格,由組織部門將相關中學生的學分認定材料報送教務處統一錄入教務系統。
(6)2021年上半年結題的學院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已由創新創業大學匯總,教務處統一導出教務系統。
3.3月30近日請各大學將審核通過的材料在院內公示后報教務處,上報的證明材料需有大學簽章、審核人簽名確認。
4.教務處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查證,并將初審結果反饋至各二級大學。各二級大學負責將認定的學分錄入教務系統,其小學年、學期為2021-2022-2,創新內容及認定的學分按下發的標準內容填寫。
5.中學生可在學期終步入“教務系統-實踐教學-創新技能學分”查詢本學期學分認定的結果。
6.中學生課外學分認定材料作為各院級教學檔案按學期存檔。
四、時間安排:
中學生填表時間:3月15日—3月20日
大學審核及公示時間:3月21日—3月28日
大學報表時間:3月29日
教務處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