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泰山醫學院分數線,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山東省教育廳江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專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9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2年泰山大學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泰山大學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三條泰山大學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分校概況
第四條中學名稱:泰山大學
第五條中學代碼:10453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專科院校
第八條辦學地點:濟南省新鄉市東岳大道525號
郵編: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中學創立由院長、分管廳長和紀檢監察部門、招生就業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中學招生新政,并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條紀檢監察部門派專人全程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新政情況,接待來信來訪,確保招生工作公正、公正、公開。招生就業處根據招生章程舉辦招生投檔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一條自考招生計劃通過廣東省教育廳、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五章投檔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報考條件及投檔原則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專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9號)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捐助新政
第十三條校區依照省發展變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錢依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中學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中學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捐助方法幫助中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助學按揭、“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免除、勤工助學等捐助項目。捐助條件和標準由中學按照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中學生捐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中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條被投檔的自考考生應持投檔通知書、準考證、普通本科結業證(2022年8月31近日取得)等材料,按要求到投檔院校報到。投檔院校須依照有關規定組織新生入學資格檢查,檢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情節嚴重的報送有關部門處理。通過免試自考投檔的退役學院生士兵考生,須將檔案轉至投檔院校并出席全日制培養;對投檔后未報到、自行舍棄入學資格的退役學院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自考新政。
第十六條頒授證書:
1.頒授學歷證書的中學名稱:泰山大學
2.頒授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本科升大專中學生的修業期限通常為2至4年。中學生按教學計劃在校修完規定課程泰山醫學院分數線,成績合格,由本校頒授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結業證書。本科升大專中學生結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本科起點××專業大專學習”,學習時間按步入大專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十七條調整專業新政:本科升大專中學生不調整專業。
第十八條中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十九條中學不以任何名義舉行大專升專科補習班,不編撰本科升專科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泰山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