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市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建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要求,省財政廳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再度舉辦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請廣大會計人員登陸廣東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為:)補報或更改本人信息、上傳相關資料。
一、信息采集對象
青海省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應進行信息采集江西會計綜合信息平臺,具體包括: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含中級、中級、高級和正中級)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員。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四川省戶口或在我省居住的失業人員。
(三)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四川省學籍的在校中學生。
(四)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我省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信息采集原則
會計人員本次信息采集推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和屬地施行的原則江西會計綜合信息平臺,即根據會計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中學生按中學所在地)的行政區劃進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會計人員自行網上補報或更改本人信息、上傳本人相關資料,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初審確認。此前早已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只需在“服務平臺”上更改、完善個人信息即可。\
會計人員直接注冊、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或“江西會計服務”APP,點擊“信息登記”欄目,依照《信息采集操作視頻》依次進行用戶注冊、信息登記、資料掃描件上傳、信息確認遞交和閱讀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實確切的承諾函等流程操作。各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在網上初審通過后,會計人員方可進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報考和代辦其他業務。
四、信息采集打算材料
1.個人護照照、有效身分護照(正背面)(象素、規格、大小等按要求上傳)。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3.專業技術(最高)資格證書。
4.從事會計工作在職單位證明(單位需簽章)。
5.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
6.當地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補報系統上傳電子版,除單位工作證明格式為JPG或PDF外,護照照大于100KB,其他資料圖片不
超過5M。
五、信息采集時間
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
六、其他要求
1.本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登記確認的項目,是根據全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會計人員勿必確切完整地填寫本人信息,否則難以出席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高級會計師評審、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選拔、總會計師素養提高工程培訓、繼續教育學習和信用評價等相關事項。
2.為保證我省會計人員信息數據的確切性和時效性,會計人員這次信息登記確認后,如再有信息變更的,請及時登陸“服務平臺”更新信息。
3.對不進行信息采集或不健全相關信息的會計人員,財政會計管理部門視同本人舍棄信息采集登記,或不再從事會計工作,省財政廳將做相應的處理。
附件工作證明模板
原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