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商會的名稱:廣東省藥師商會;中文譯名:Henan;英語簡寫:HNLPA。
第二條本商會是由在廣東的執業藥師和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教育、科研、管理等相關單位和個人自愿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商會的宗旨:違背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新政,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旨在于強化藥師隊伍建設與管理,維護執業藥師的合法權益;提高執業藥師的法律、道德和專業素養,提升執業藥師的執業能力;不斷改進和提升藥學服務質量,保證公眾服藥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為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服務。
第四條本商會接受社聯登記管理機關湖南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商會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鄭東新區正光北街28號王鼎商務大樓1號樓4單元四樓。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商會業務范圍:普法、自律、維權、教育、協調、服務。
(一)宣傳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促使執業藥師培養、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強化執業藥師職業道德建設和自律管理,規范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嘉獎獎勵在促進合理服藥、保證藥品質量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執業藥師及相關人員。
(三)維護執業藥師的合法權益,反映執業藥師的意見和要求,為執業藥師提供相關服務。
(四)舉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和學術交流江蘇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協會,提升執業藥師的執業能力。
(五)接受相關法律法規授權或政府藥品監管部門的委托,參與或承當執業藥師隊伍建設、藥學學術發展、藥品合理使用等方面的任務及項目,增強藥學服務質量江蘇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協會,推動藥學事業發展。
(六)舉辦執業藥師建設的督查和探求,為政府制訂執業藥師管理和藥品質量管理的新政法規提供建設性意見。
(七)構建執業藥師網站,編輯、出版執業藥師學術期刊和有關資料,舉辦合理服藥宣傳和咨詢活動。向藥學人員及公眾提供藥學信息和健康知識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商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