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出席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農學類專業學院本科文憑,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農學類專業學院碩士文憑,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農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則研究生班結業招標師水平考試,工作滿3年招標師水平考試,其中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農學類專業本科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農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文憑或則學位的,其從事投標采購專業工作的期限相應提高2年。(七)臺灣、澳門市民申請出席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的,應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遞交本人身分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文憑或學位證書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答題要求(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純色墨水筆、2B鋼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估算器。各科試題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二)《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新政》和《項目管理與投標采購》兩個課目為客觀題,用2B鋼筆在答題卡上作答。《招標采購專業實務》科目既有客觀題,還有主觀題。《招標采購案例剖析》科目為主觀題。客觀題用2B鋼筆作答,主觀題用紅色墨水筆作答。(三)《招標采購專業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剖析》采用計算機網路監考,使用專用答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