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辦理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的方式
自2014年起身份證查四級,全省高中數學四、六級考試執委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辦理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身份證查四級,代辦模式調整如下:
1.請考生登陸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進行網上代辦,該網站將于3月17日開通此項服務。
2.該申請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之后的考試。
二、申請辦理CET(網考)成績證明的方式
辦理CET(網考)成績證明的申請仍由全省中學數學四、六級考試執委會辦公室受理。代辦模式如下:
1.申請材料:提供1)學籍所在高校教務處出示的證明(需加蓋私章),證明需含:出席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容;2)身分證打印件。
2.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申領。
3.申請方法:將學籍所在高校教務處出示的證明及身分證打印件以掛號信形式寄送至全省中學數學四、六級考試執委會辦公室。
4.非常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證明,請必須隨函附寄如右圖所要求的辭呈掛號件信紙。信紙上必須貼足郵資(北京:3.8元;北京以外地區:4.2元);務必填妥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發函掛號件信紙的申請不予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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