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新增建設學科認定程序和條件。新一輪建設堅持首輪選調原則與條件雙一流名單2023初公示,仍以認定方法對建設范圍提出咨詢建議。本次認定中,新增建設學科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學科方向還要與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十四五”期間國家戰略急需領域有較為精準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眾。對應領域的一級學科在內涵建設、特色發展、貢獻水平等各方面表現均應比同類明顯,突出建優促強。三是整體達標。在增強黨的全面領導和人才培養品質的基本門坎之上,學科認定多維度設置條件,不與各類高中排行、論文指標等掛鉤。
二、關于“雙一流”建設動態調整。《統籌推動世界一流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施行方法(暫行)》要求推行動態調整模式,公開警示是其中重要內容。從首輪建設的實效來看,所有建設大學都取得了顯著建設進展,整體上實現了階段性建設目標,但實際建設時間并不長,有些學科因各方面成因,建設實效并未完全達到預期,為激勵督促,也為了警示其他建設學科,還要給與很多學科公開警示的處理。經“雙一流”建設學者執委會嚴苛評議,某些被公開警示的建設學科按要求結合學院定位、首輪建設實效和學科特色優勢做出調整,原學科撤消。警示學科和調整后的學科雙一流名單2023初公示,2023年接受再評價,屆時未通過的,將調出建設范圍。(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大學及建設學科名單(含公開警示和調整的學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