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有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倫理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音樂、藝術、信息技術,共13門課程。
2. 檢驗方法
(一)分類考試
筆和紙合上的書。 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化學、地理、生物等科目采用紙筆閉卷形式進行考試,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
筆和紙打開的書。 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采用紙筆開卷形式考試,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 音樂、美術以“統一命題、紙筆開卷”的形式進行測試,并以成績的形式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現場測試。 體育與健康學科采取過程評價和現場測試相結合的方式,測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 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測試由學校組織,結果以成績形式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在船上參加測試。 外語聽力和信息技術以閉卷計算機形式進行測試。 外語聽力成績以原始成績形式納入中考英語學科成績,信息技術學科成績以成績形式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校內考試。 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由學校通過過程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以記錄形式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二)如何組合試卷
語文、數學、外語、地理、生物分冊; 道德、法治和歷史合為一冊; 物理和化學合為一冊; 音樂和美術合為一冊。
三、考試安排
(一)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化學、倫理與法治、歷史等學科考試。 將于九年級第二學期(六月)結束后舉行。 具體時間安排按照吉林省教育廳要求。
(2)地理和生物考試。 八年級下學期(6月)結束時,按照吉林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吉林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安排考場、發放《準考證》并組織考生參加考試。考試。 考試結束后,試卷將與2017年初中生高中招生評分科目同時掃描評分,考試成績在吉林市招生信息網公布。
(3)外語聽力測試。 考試將于九年級第二學期(四月下旬)舉行。 考試時長 20 分鐘,滿分 30 分。
(四)體育和健康檢查。 通過過程評價和現場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滿分50分,其中七、八年級學生過程評價考核各10分,九年級下學期5月份進行的現場測試30分。 兩次評估的總成績即為期末考試成績。 具體辦法按照《吉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吉林市教發[2018]114號)執行。
(5)實驗運行測試。 生物實驗操作測試在八年級下學期末(4月)進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測試在九年級上學期末(12月)進行。 每科考試時間為10分鐘,現場抽題。 考試成績分為“通過”和“未通過”。 各學校根據現有實驗條件,合理設置每次考試的人數和分組人數。
(六)信息技術考試。 將于八年級下學期(四月下旬)舉行,考試采用機考閉卷形式進行。 考試時長20分鐘,滿分100分,在市內1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音樂、藝術考試。 將于九年級第一學期末(12月初)舉行。 兩門科目考試持續 60 分鐘,每門滿分 100 分。 考生在本校參加考試英語作文,初中負責組織。
(八)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考核。 學校采取過程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以記錄形式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4. 命題方法
高中招生計分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化學、倫理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等采用省級命題,外語聽力、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實驗試題由吉林市提出。
5. 結果展示
1.高中招生評分科目的構成。 采用“4+4+2”錄取評分科目模式:第一個“4”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健康學科; 第二個“4”是物理、化學、倫理與法治、歷史學科; “2”指地理學和生物學科。
2.高中招生計分科目以分數呈現。 評分科目總分為750分。 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筆試90分,聽力30分),體育健康50分,物理70分,5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60分,地理50分。 生物50分。
3. 學術能力測試成績以成績表示。 學術能力測試成績分為五個級別:A、B、C、D、E。A、B、C、D 為通過,E 為不及格。 各科目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90~100分為A類,80~89分為B類,70~79分為C類,60~69分為C類得分為D,低于59分為E。
六、報名時間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為八年級下學期三月初。 報名由吉林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和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組織。 注冊完成后,學生不能辦理轉學、變更學籍等手續。 中考補報名將于九年級下學期(3月下旬)進行。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明確分工。 除高中招生計分科目考試具體要求由吉林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外,吉林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等。吉林市教育局健康與藝術教育處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體育、健康科目的考試。 吉林教育學院負責外語聽力、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實驗操作試題的命題工作。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測試由初中按照吉林市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和縣(市)區裝備中心的要求進行。 吉林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和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考試組織指導、考試報名、考試報名管理、成績匯總等工作。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所有初中(市屬、區屬、民辦)的考試工作均由所在轄區的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除上述職責外,吉林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在吉林市中學招生信息網頁面建設“吉林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用于吉林市初中招生信息網頁面的試點操作。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音樂和藝術。 科目考試成績管理。 系統管理設置吉林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縣(市)區招生辦(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初中三級管理權限。 各科考試結束后,初中學校負責上傳考試成績,縣(市)、區招生辦(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統計轄區內的成績數據,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匯總全市成績數據。 各初中需要成立工作小組,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考生的答卷或電子試卷將保留一年備查。
(二)加強領導,提供保障。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吉林市中考成績查詢,建立檢查機制,認真組織、周密部署、規范操作吉林市中考成績查詢,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抓好落實。 進一步規范招生考試行為,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要加強考試機構、考試組織、考試保障、招生錄取等建設。 在試卷運輸、發放、儲存等環節嚴格執行保密要求,確保試卷安全。 要保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
(三)強化宣傳,穩步推進。 做好初中生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采用多種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解讀,擴大覆蓋范圍和影響,建立信息快速反饋機制,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的關切。 為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普及高中教育,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