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高中入學考試的時間和科目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3年,高中入學考試將繼續實行“七科五考+期末考試+體能測試”的入學考試制度。其中,期末考試是初中二年級的生物和地理綜合考試。
全市高中入學考試和二年級期末考試的科目和時間如下:
時間主題
6月25日 8:30-11:00 語言 15:00-17:00 英語
6月26日,8:30-10:30,數學,15:00-16:40,文科綜合
6月27日,8:30-10:30 科學綜合 14:00-16:30 少數民族語言 17:00-18:40 生物地理綜合(初級2)。
問:高中入學考試的總分是怎么確定的?
答:各候選人的總分如下:
(1)總分620分。其中,每門科目的滿分是: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100分(其中倫理與法治60分,歷史40分);科學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體能測試40分。
(2) 參加少數民族語言考試的考生總分為740分。其中,每門科目的滿分是: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100分(其中倫理與法治60分,歷史40分);科學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少數民族語言120分;體能測試40分。
初中二年級期末考試生物地理綜合試卷共計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計入高中入學考試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只能使用一次。未參加初中二年級期末考試的考生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可在高中考結束后與下一位考生一起申請參加期末考試,成績將計入當年高中考總分。
這
高中入學考試總分680分;參加少數民族語言考試的考生總分為800分。
問:城市普通高中招生目標有哪些規定?
答:(1)全市四區戶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2023年3月1日前)和18周歲以下(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零散考生。
(二)未在城市本市登記,在城市初中正式學習(2023年3月1日前轉學)的農民工子女,實際在校學習一年以上。未在本市登記的農民工子女須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戶籍簿、全市四區居住證、市四區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并經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彈性用工臨時居委會頒發的彈性就業證明、 以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自雇人士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高中生(包括休假學生)不得報名。
問:城市中學的“單獨招生”政策是什么?
答: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實行“分招”政策。2023年,呼和浩特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六中學、第十四中學、第十八中學、第38中學、土木特中學、鐵路第一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自治區9示范普通中學將實施市區所有初中招生計劃的50%。
問:“分聘”資格是如何確定的?
答:2020年入學初中畢業生(2023年參加高中入學考試)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確認“單獨招聘”的資格:
(1)市區公立、私立初中通過2020年同步計算機分配或隨機錄取(含錄取整體安排)的學生,并在錄取學校連續學習三年。
(二)綜合質量評價在B級以上。
選擇性學生和分散學生不符合“單獨招聘”的資格。有關“分聘”名額分配及名單公布事宜另行公告。
問:市區的公立或私立高中可以招收市下五個旗幟縣的學生嗎?
答:不可以。呼和浩特土莫特中學可招收全市五幅旗縣優秀畢業生30名(2024年起不再招收全市五幅畫縣學生),其他城區所有公立、私立普通高中均不招收全市五幅旗縣統一高中入學考試的考生。
問:市區公立和私立高中可以錄取高中考生成績低于市區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嗎?
答:不可以。
問:公立高中體育藝術特殊人才的招生計劃有什么要求?
答:公立高中體育、美術特殊人才招生計劃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5%。各學校應于2023年6月22日前將學校組織考試合格學生名單報送市教育局招生領導小組考試組,并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后確認有效性。
藝術考生最低錄取分數原則上為市區“統一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的80%;體育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為市區“統一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的70%。
對在音樂、美貌方面有突出專業成就,符合下列條件的個別考生,由畢業學校推薦,招生學校考試,招生學校張貼公示,經區教育主管部門總結記錄后報市教育局招生領導小組考試組, 并在“呼和浩特入學考試信息網”上公示7天后被錄取。
(1)音樂專業。初中階段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全市美育節,獲個人一等獎、團體二等獎及以上;在自治區教育廳舉辦的中小學美術展上,獲集團三等獎及以上獎。
(2)有體育專長的學生。在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確認公布的體育項目中,初中階段比賽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二級以上運動員技術水平標準網校頭條,并取得證書;在各級最高水平比賽中,代表隊獲得全國青年(學生)比賽前八名、自治區級比賽前六名、市級比賽前三名。個人獲得全國青少年(學生)競賽前八名、自治區級競賽前六名、市級競賽前三名;市級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前五名。參加青年(學生)校園足球聯賽,獲得全國八強、自治區“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市長杯”前三名、七縣區“區(縣)市長杯”第一名。
(3)藝術專業。初中階段,參加市教育部門舉辦的市美育節,獲個人一等獎,美術工作坊展覽二等獎及以上;在自治區教育廳舉辦的中小學美術展中,獲個人二等獎、團體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體育教育融合、促進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文件的精神,對學校優秀足球運動員給予支持。
問:人才計劃試點招生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內蒙古科協、自治區教育廳聯合組織實施的中學生科技創新儲備人才培養試點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人才計劃試點招生將在我市五所高中(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學、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第2中學、第14中學、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法志分校、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試點學校可在城市地區招收人才計劃學生,每所學校招生人數不得超過20人。試點學校根據辦學實際情況,制定招生方案,經市招生領導小組評估確定后批準。以上五所學校需在2023年6月22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通過校組織考試合格學生名單,同時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后確認有效性。
問:高中入學考試的關愛政策是什么,分數是如何規定的?
答:(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軍人子女優育細則》(鄭〔2021〕48號)規定,軍人、烈士、因公殉職軍人子女、一至四級傷殘軍人子女、和平時期二等功勛或戰時三等以上功績軍人子女,可以按20人錄取點。
(二)根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優待教育細則的通知》(內霄〔2021〕176號),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屬于三類以上(含三類)國家確定的困難和偏遠地區或在上述地區共工作10年。1至4級消防救援人員殘疾子女,以及曾獲得和平時期二等功績或戰時三等功績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可扣20分。
(三)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警察子女優育實施辦法》(內功〔2019〕51號),公安烈士、公安英雄、模范一等以上因公殉職的子女,公安民警一至四年級因公致殘子女,可以招收20分。
(四)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移民管理總隊人員子女優惠教育細則》(內蒙古自治區移民管理〔2022〕71號)、移民管理人員子女、移民管理人員子女、因公犧牲的移民管理人員子女, 在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工作過,或者在上述領域工作滿10年的1至4級殘疾移民管理人員子女,和平時期二等功績或戰時三等功績以上移民管理人員子女,可加加20分。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錄取。
(一)少數民族候選人;
(二)華僑、歸僑、臺灣省考生子女(不含其他家屬);
(三)軍人子女;
(四)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五)在國家確定的口岸邊境管理區基層一線單位工作滿8年以上,出入境管理人員的子女。
(6)從事環衛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職工子女可扣4分。
(7) 所有考生只可享受最高分的加分錄取。
(八)符合照料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相關證明及證明材料。
(九)享受加分錄取條件的考生名單,經核實確認后,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問:高中入學考試的錄取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3年,城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為體育、藝術專業學生和才藝項目五個階段,第一期“統一招生”錄取,“單獨招生”錄取,第二期“統一招生”錄取和城鄉普通高中補招。具體安排如下:
(一)公布高中入學考試成績和城區普通高中統一錄取最低控制線
在線
時間:2023 年 7 月 9 日。
(2)體育、藝術有特殊天賦的學生,人才計劃將在線填寫志愿者和錄取
時間:2023年7月11日8:00-18:00
通過體育藝術專業和人才項目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中的“統一招生”和“單獨招生”以及職業學校的秋季招生。
這
體育藝術人才計劃錄取結果將于2023年7月13日公布和查詢。
(3)城市普通高中首屆“統一招生”填寫網上報名和實時錄取
時間:2023年7月14日8:00-2023年7月16日18:00
在城市普通高中第一次網上報名期間,將考生按批次和分數段進行分組管理,即按照從高到低的幾個分數段進行分組。考生應根據高中考生成績、網上公布的城市普通高中“統一招生”方案、各錄取分數的最低申請資格線和在線實時動態排名填寫自己的偏好,并可隨時修改自己的偏好。
通過城市普通高中第一次“統一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城市普通高中“單獨招生”和第二次“統一招生”錄取。
2023年7月17日公布并查詢首所城市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結果。
(4)示范城市自治區普通高中“分招”在線報名、實時錄取
時間:2023年7月18日8:00-2023年7月20日18:00
在城市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網上報名期間,將按批次和分數段對候選人進行分組管理,即按照從高到低的幾個分數段進行分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高中入學考試成績填寫自己的志愿,網上公布的城鄉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單獨招生”計劃、各錄取分數的最低資格線和實時動態排名,并可隨時修改志愿者。“單獨招生”的最低錄取線是市區統一招收的最低控制分數。
具有“單獨招聘”資格的考生,應根據市區、自治區9所示范普通高中分配給城市初中的“單獨招聘”計劃、互聯網實時動態排名和實際情況填寫“單獨招聘”志愿者,并可隨時修改志愿者。
未通過“單獨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第二次“統一錄取”錄取。已通過“單獨錄取”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次“統一錄取”錄取。
這
2023年7月21日公布和查詢城市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單獨招生”錄取結果。
(5)城市普通高中二次“統一招生”填寫網上報名和實時錄取
時間:2023年7月22日8:00-2023年7月23日18:00
城市普通高中第二期“統一招生”計劃包括城市普通高中第一次在線實時動態招生中未完成“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以及市教育局批準補充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這
2023年7月24日公布和查詢城市普通高中第二次“統一錄取”網上錄取結果。
(6)城鄉普通高中補編辦案時間:2023年7月24日
這
2023年7月25日公布和查詢城鄉普通高中補充成績。
(7)公立普通高中國際班、實驗班、私立普通高中入學時間:2023年7月25日
(8)七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完成時間:2023年7月25日
(9)被普通高中錄取的新生必須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在錄取學校注冊。根據入學結果和實際注冊學生名單,按照“一致狀態”的原則,各普通高中應在2023年9月30日前通過《全國中小學生注冊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生注冊檔案。
問: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注意哪些學科?
答:(1)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免征、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招收未參加本市高中入學考試的初中畢業生。
(三)嚴禁校際混招,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四)嚴禁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培訓機構)聯合招收學生或以公立學校名義招收學生。
(五)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各類考試以選拔學生,或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入學依據。
(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學生。
(七)嚴禁招收借用學生和已入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
(8)嚴禁將學生身份分開,空掛學生注冊。
(9)嚴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留級生,開辦補習班。
(十)嚴禁學校以服務費、收費的名義隨意向學生收費,未經發展改革、教育等部門批準,學校不得設置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超出收費范圍。
(11)嚴禁普通高中收取擇校費、入學和入學贊助費、跨學期學費。
問:今年普通高中會員和考試狀態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2023年高中入學考試全部普通高中錄取時,自入學登記起一個月內辦理學生續簽手續,實現學生身份信息交換、統一管理,禁止學生身份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