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復:高級安全工程師職稱考試相關問題
許多考生對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高級職稱問題比較關心,下面網校頭條從應急管理部官網收集和整理了比較熱門的相關問題及答案,供大家參考!
1、高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制度何時公布?
網友咨詢:領導你好,2019年出臺了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制度,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制度何時公布?
應急管理部回復:您好!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相關政策出臺時間待定。
2、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否可申報高級工程師?
網友咨詢: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五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可以聘為工程師,那么按照工程師職稱為條件,可否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謝謝。
應急管理部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有關職稱事宜,詳情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安全工程系列職稱評定問題
網友咨詢:你好,我是本科安全工程專業畢業,當我畢業三年的時候考取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1、照目前的政策我是不是已經是中級職稱了,還是要注冊之后才算是中級職稱;2、之前國家發文本科畢業5年才能評定中級,我算是正常晉級還是破格呢;3、遼寧省應急廳發文說注冊四年以上可以評副高,那我本科畢業八年就可以評了,這樣我算是正常晉升還是破格呢,謝謝
應急管理部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詳情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4、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執業問題
網友咨詢:我目前工作所在企業為當地一家國企,合同關系為勞務派遣,在這家國企從2017年工作(安全員)至今,期間于2018年參考并于2019年獲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經企業領導同意,獲準我在這家國企注冊。但在注冊過程中,因我的合同關系為勞務派遣,工資社保都由與這家國企簽訂協議的勞務派遣公司發出。請問,我可以這家國企單位進行注冊嗎?若否,若注冊在派遣單位,是否也可以注安師名義在這家國企承擔安全管理工作及相應責任
應急管理部回復: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應注冊在勞務派遣公司(社保繳納單位)。注冊后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在用工單位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應在本人執業成果文件上簽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5、注冊安全工程師有沒有執業印章?
網友咨詢:你好,請問注冊安全工程師沒有執業印章嗎?建議能否像其他準入類專業一樣下發執業印章或下發模板樣式自刻?沒有執業印章安全工程師在單位形同虛設一樣。
應急管理部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沒有執業印章,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十八條有關規定,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應急管理部核發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紙質或電子證書)。
6、注冊安全工程師不注冊是否存在過期失效?
網友咨詢:我是2013年考取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2010-2016年在企業從事安全管理工作,2016年到應急局下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保障中心工作,由于2016年以后在非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導致注冊安全工程師無法注冊,想咨詢一下,我們這種在非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工作,但是有考取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的,能否注冊,如果不能注冊,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存在過期失效的問題。
應急管理部回復:非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工作的人員不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注冊條件,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不會因未注冊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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