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報安全工程師成績注冊證書
一、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為保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
原制度文件規定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按照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績分別對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合格成績。
二、中級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
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
本規定施行前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在本規定施行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
超過規定時間申請初始注冊的,按逾期初始注冊辦理。
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應急管理部核發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紙質或電子證書)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需要延續注冊的,應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的,可根據需要申請重新注冊。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注冊的,須及時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申請。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和逾期初始注冊的具體要求按相關規定執行。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發證機構撤銷其注冊證書,5年內不予重新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關情況應當由注冊證書發證機構向社會公布,促進信息共享。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制定。
三、中級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需要延續注冊的,應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的,可根據需要申請重新注冊。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注冊的,須及時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申請。
以上是了解報安全工程師成績注冊證書,網校頭條還提供了解報安全工程師成績注冊證書、考試信息、學習資料課程等,歡迎大家注冊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