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科目哪些比較難考
根據以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情況看,考生最難通過的科目是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其中不能通過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人更多,這科甚至成為許多從事多年安全生產工作的“老安全”的攔路虎。該科必須引起應考者的高度重視。不能通過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這也是廣大考生應注意克服的。
1.缺乏實際工作經驗
有些人是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平時卻沒有事故調查處理的經驗;有些人雖然從事安全生產管理,但是經驗不足;有些人所在單位安全生產形勢一直很好,很少、甚至沒有發生過事故,使得相關人員本應熟悉的事故調查處理方法、程序,反而因安全生產形勢好而弱化了。存在上述情況的人,應在了解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法規、標準、規定的基礎上,努力多增加一些經驗,參與一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比學習半個月的標準、規定效果更好。
2.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掌握不好
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如下:在實際工作中,安全生產管理崗位也分綜合管理、現場檢查、鍋爐壓力容器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護等,并不是每個人都要經常學習事故調查處理相關法規標準,因此,對相關的法規標準也就掌握得不好。
當前的某些政策法規和教材中存在一些表述混亂的問題。譬如,對重傷的判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規定: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分鐘的失能傷害。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則規定:重傷仍按原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行;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問題解答》勞辦發1993140號中規定:重傷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在編寫中,對相關內容沒有進行很好的整理分類,基本只是相關法規的簡單組合,在一些內容的表述上,前后內容銜接不好,條理性、邏輯性差,在一些定義的表述上不規范,對本應該答案明確的問題,在書中卻有多種不同的答案。
例如,對于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在《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004版,下同第41頁,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列了7條職責;而在第44頁,又規定了火災事故調查組的職責為5條;在第47頁,再次規定了事故調查組的職責為4條。上述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各有不同,到底讓人以哪個為準呢?對于有事故調查處理經驗的人來說,還可以分辨出最好的;對于不熟悉的人來說,肯定是一頭霧水了。
3.缺乏相關法規和專業知識。考生對安全法規標準及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得不好,在事故分析中也就很難分析得系統規范。
4.實際經驗的錯位。
有一些考生雖有實際經驗,但有些經驗性的“慣性行為”卻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不知不覺就將其帶到了考場上。如在實際工作中,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內嚴格調查處理,對外變換內容,統一口徑,這種“內外有別”,常常使得對外公開的事故報告與實際內容有許多不符之處。如果將這些既有的工作經驗不自覺地帶到考場上,自然不會取得好成績。
5.主觀題比客觀題的難度大。該科是惟一有主觀題的科目,這對于考生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考前莫忘模擬,有的放矢溫習。由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剛剛起步,很多人對4個科目的題量、題型都不清楚。實際情況是,4個科目的考試題量很大,題型也不一樣,而且會經常變動。特別是《安全生產技術》科目還有專業劃分,《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中的事故分析形式很多,如果不能對相關的題量、題型有所了解,答題的時候,就可能出現時間分配不合理,相關的答題技巧不熟練如選擇題的排除法、“C”優選法等問題,使自己應有的水平得不到最好的發揮,更談不上超水平發揮了。因此,進行考前模擬考試,很有必要,有利于考查自己對所學知識掌握的程度,使自己有的放矢地進行再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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