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參考
河南科技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規定(摘錄)
第四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 對于順序自愿提交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對于分批平行志愿提交,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對于非第一志愿的學生2023年河南省理工學校錄取分數線,學校不設置年級差。
第十二條 入學考生實行成績優先的原則,綜合考慮專業偏好、相關學科成績、身體條件等因素安排專業。 當考生基準分數相同時,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 當考生基準分數和專業偏好相同時,理科科目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順序錄取,文科科目按語文、外語、語文成績順序錄取。數學成績。 申報的職業愿望不能得到滿足且不遵守職業調整的候選人將被取消資格。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
第十三條 學校同意各省(市、自治區)考生的加分政策,并按照省招生部門的規定加分、備案、錄取學生。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語。 考慮到學校大部分課程均以英語授課,語言非英語的考生在申請時請慎重考慮。 外語專業對考生外語成績要求較高; 數學專業對考生的數學成績要求較高。
第十六條 設計類專業的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聯考)成績為準。 如果學生所在省份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其備案規則進行申請; 如果沒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學校的招生規則進行申請。 學校的錄取規則是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符合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控制分數線。 將專業課成績占60%、文化課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參照相關科目的外語成績,對德、智、體、藝、勞動技能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總成績=專業課程成績*0.6+文化課程成績*0.4
第十七條 音樂表演專業的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份藝術專業統一考試(聯考)成績為準。 如果學生所在省份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其備案規則進行申請; 如果沒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學校的招生規則進行申請。 學校的錄取規定是,文化專業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份音樂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外省統一考試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對文化、道德、智力、體力、藝術、勞動總成績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河南省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要求主科成績不低于專業總成績的80%)選拔學生,參照文化總分,對德智體進行綜合評價、體育、藝術、勞動,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舞蹈編排專業采用考生所在省的省統考(聯考)成績。 如果學生所在省份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其備案規則進行申請; 如果沒有明確的備案規則,則按照學校的招生規則進行申請。 學校錄取規則如下:文化、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舞蹈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參照文化總分分數,對德、智、體、藝、勞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專業課程成績以考生所在省的專業統考成績為準。 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參照相關科目成績,按一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折算成總成績2023年河南省理工學校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
計算公式為:[(文化課程成績÷文化課程成績滿分)*100*70%]+[(專業課程成績÷專業課程成績滿分)*100*30%]
即:總分=文化課分*0.093+專業分*0.2
第二十條 報考省級招收專升本專業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專業意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同等條件下,專業綜合成績較好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高水平運動員、第二學士學位等招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執行。 詳情請參閱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的《招生專業目錄》、學校《招生簡章》,或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第二十三條 預備招生計劃按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執行。 調整方案由學校集體研究確定,安排在報名人數多、質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四條 根據文件要求,學校2023年分專業學費如下:文科本科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下同); 武術、民族傳統體育本科專業8000元; 護理、藥學、臨床醫學本科專業:5500元; 中外合作本科專業:18000元; 軟件學院本科專業(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12000元; 文科本科專業:4400元,其中會計專業學費4800元; 理工類本科專業5000元,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電氣工程、自動化、機器人等11個專業學費為5500元。 大專理科專業學費為4200元。 學校住宿標準暫定:平煤工程技術學院為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間),其他為每生每年800元(六人間)。 政策如有調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解決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問題。
學校始終注重辦學與辦學相結合,不斷完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渠道、獎學金為主要激勵、校友和社會捐贈為輔、扶貧濟困”的政策。助學金和勤工助學的基礎。” 以減免、補償、補償為重要輔助措施的立體化、多元化的學生資助體系。 其中,本科生、專科生國家助學貸款每名學生每年最高可申請12000元; 國家獎學金根據不同情況可申請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級資助; 專項獎學金是社會各界和校友支持學校、捐資為學校設立的各類獎學金(如姚曉峰玉立獎學金、九鼎科技獎學金等)。 資助標準在相應的評選文件中規定; 學校向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提供學費補償。 以及發放國家贈款和其他財政援助; 學校勤工助學經費標準按照勤工助學管理規定執行; 在校期間表現突出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 學校孫悅琪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三類: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 特殊困難補助的標準和金額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十六條 具有河南科技大學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專科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在德、智、體、體等方面達到畢業要求。藝術等專業,獲得河南科技大學學士學位或大專學歷。 大專文憑,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其進行重新審查,對不符合入學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上級政策,適用于河南科技大學2023年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由學校招生就業部門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紀路2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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