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學歷等級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溫教機[2023]17號)和《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學歷等級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 《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招生工作》 根據《通知》(溫交基[2023]60號)文件精神,現將龍崗高中學校2023年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在龍港市戶籍并參加溫州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申請人及龍港市戶口歷屆初中生(含在龍港市外就讀并返回龍港市的龍港市戶口)參加2023年初中學業考試)水平考試的學生;
2、戶口在龍港市及溫州市龍港市外并選擇返回居住地(龍港市)的申請人及往屆考生;
3、合格引進人才子女和浙溫歸商子女。
4、非本省龍崗市戶籍、在龍崗市就讀的申請人及往屆考生。
5、在龍崗市就讀并參加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省外戶籍學生,并具有在龍崗市連續三年完整初中學習經歷(以電子學籍為準)。 戶口在省外,不符合在龍崗連續三年就讀條件的,可以報考民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上述歷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從未在高中注冊過。
二、錄取原則
(一)擇優錄取。 全面衡量學生發展,不僅關注學生的學業水平,更關注學生的道德發展和身心健康; 注重學生共同基礎和個人特長,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選拔。
(二)一次性入場。 實行溫州市統一招生招生管理制度。 每個學生可以參加多種報名方式并填寫多份申請表,但只有一次錄取機會。 被其中一所學校錄取的考生將被鎖定,并且不會被其他學校錄取。 未進入溫州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的學生,不予注冊為學生。
(三)信息披露。 各學校必須通過各種渠道提前公開其招生計劃,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和范圍、招生方式、民辦高中收費標準等招生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長做出申請高中的正確選擇。學校。
3.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范圍。 公立和私立高中原則上實行就地招生。 龍崗市公立和私立高中在龍崗市范圍內招收學生。 公辦、民辦學校統一管理,同步招生。
(二)入學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考生報考特殊生或特長生時,其綜合素質評價相應維度必須達到A級。 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下列學生: (一)未在統一招生管理系統注冊的; (二)未參加溫州市中考的; (三)中考成績在學生所在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以下的; (四)綜合質量評價排名未達到5B。 龍崗中學不得招收綜合素質評價未達到2A3B的考生。
(三)報名辦法。 普通高中招生分為統一招生、協調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和自主招生。
1.統一招生。 在規定招生范圍內,公辦、民辦高中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通過溫州市“招生管理系統”實行平行自愿招生。
錄取過程中,考生的成績必須達到所申請學校的最低錄取標準。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以下規則依次比較錄取:按照文化科目(不含體育科目)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錄取將根據語文和數學科目的總成績進行。 學生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根據語文成績或數學成績(以成績較高者為準)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學生將根據英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如果比較后仍然相同,則并行錄取。
考生將在學術能力測試結果公布后填寫申請表。 普通高中申請的申請時間為3天。 達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水平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志愿申請,逾期不再進行補充申請。 報名表填寫截止時間后,溫州市招聘系統將統一鎖定,考生不得更改申請。
普通高中志愿者分為兩批:
第一批:龍崗中學重點班、華東師范大學附屬龍崗高中(龍崗科技高中)重點班、龍崗第二高級中學、龍崗巨人中學、龍崗江南重點班公費中學生。
第二批:龍崗中學普通班、龍崗第二高級中學普通班、龍崗巨人中學、龍崗江南中學自費生。
每位考生第一批可填寫5個選項,第二批可填寫4個選項。
2、統籌招生,按照溫州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 包括龍港市外蒼南縣金鄉偉成中學、溫州市外高級中學。
3.公立高中招生實行名額分配。 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定向生錄取辦法由龍崗市社會福利局另行發布。
4.自主招生。 在申請的基礎上,根據辦學傳統和優勢項目,確定部分普通高中在規定范圍內對特殊人才、特色學生等類型學生開展自主招生。
——招收有特殊才能的學生。 龍崗中學、龍崗二中可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招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5%(足球項目計劃單獨列出,可適當增減)。 溫州市招收特殊人才的學校,每個項目招收龍港市外學生不超過5名。 特殊人才提前錄取,具體錄取辦法由龍崗市社會福利局另行發布。
——招收特殊學生。 結合普通高中分類教育改革,龍崗中學作為學歷高中建設學校,在規定范圍內開展自主招生,推動學校多元化特色發展。 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考試(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按照一定權重進行錄取。
特長生和特殊人才招生總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額的20%。
(四)錄取順序。 普通高中實行批量招生。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公布后,依次錄取。 每批次錄取后,錄取結果將在規定時間內導入溫州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方便考生和家長及時收到信息。 未納入溫州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一批面向具有特殊才能和特色的學生自主招生。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填寫申請前,龍崗市社會福利局將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預先公布的方式錄取和鎖定考生。
第二批為統一招生、統籌招生、名額分配招生。 龍崗市社會福利局根據招生計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填寫申請表后,錄取并鎖定平行志愿者。
第三批是由省教育廳統籌,溫州市教育局、龍港市社會福利局批準的民辦學校。 他們通過征集志愿者、招收龍崗市普通高中低控線以上學生和低年級學生的方式,在龍崗市范圍內招募志愿者。 被任何高中錄取的候選人。
四、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情況
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分為預科招生、專科生招生和雙向選拔招生三批次,按順序招生。
1.提前批準入學。 提前招生包括中等職業學校與應用型本科生一體化培養試點、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班、中等職業學校部分特色專業等試點。 部分中等職業學校特色專業是指2所中等職業學校的3個特色專業,即溫州職業中學的新能源汽車應用與維修、物聯網技術應用專業和溫州護理學校的護理專業。 按照《2022年中等職業與應用型本科教育一體化培養試點招生辦法》《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溫州市五年制學前教育班招生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到2022年2023年溫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分數線,按照《應用型本科融合順序》等文件精神,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班和部分特色專業按照“并行選擇、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
2.招收特殊人才。 各中等職業學校可根據學校定位、辦學特色、課程實施能力和條件,申請招收具有一定體育、藝術等專業特長的初中畢業生。 學校招收特殊人才的,應當經所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將招生計劃報溫州市教育局備案; 溫州市局直屬中等職業學校報溫州市教育局成人職業教育處批準后,按市教育局報送招生計劃。 按《局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特殊學生辦法》執行。 龍崗市社會事務局將批準的招生計劃和特殊人才招生計劃(包括招生學校、類別、項目、特殊人才學生人數、注冊要求和錄取標準等)向社會公布。
3.雙向選拔報名。 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招生結束后,未錄取的考生可到各中等職業學校現場咨詢,選擇雙向招生。 所有招生均通過溫州市招生管理系統平臺進行。 原則上,所有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均在3天內完成。 對于未完全納入計劃的學校和專業,允許進行補充招生。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按照每批次招生規定時間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提前錄取學生,同一考生不得重復錄取。
5. 政策積分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符合《關于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的通知》(龍社發[2023]34號)中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申請高考學校部分經審核并公示后。 在校期間享受政策加分。
六、相關規定
(一)特殊類別招生規定。 除特殊人才和中等職業學前教育專業學業考試可在每年5月中旬進行外,其他招生均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 不得以任何方式招收“對口生”、“直生”。
考生預錄取跨縣域兩所及以上學校招收特長生或特長生的,須于6月9日前書面確認其中一所; 未確定的,視為放棄特長生或特長生錄取資格。
(二)學生返回居住地的招生規定。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凡是考入溫州市普通高中的學生,必須參加溫州市學業水平考試。 戶籍在溫州市龍港市及龍港市外的學生,在報名參加學業水平測試時應選擇龍港作為入學地點,并根據審核結果向龍港市中學申請入學。 在溫州以外學校就讀的龍港市注冊學生,返回龍港市參加高中招生,經龍港市社會事務局審核并參加溫州市學歷等級考試后,方可參加龍港市高中招生。
(三)溫州市外學校招生規定。 未經省教育廳協調并經溫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市招生。 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不予辦理被錄取考生的電子學籍轉移手續。
溫州市外地中等職業學校招收與溫州市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一體化的五年制職業教育考生時,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 其他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須經溫州市教育局批準。 報考溫州市外地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憑學業成績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 錄取后,招生學校將錄取名單反饋學生所在縣(市)教育行政部門。
(四)招生管理系統中已被龍港市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和未經省教育廳、溫州市教育局、龍港市社會福利局同意在龍??港市招考的考生,根本不辦理電子學籍轉移手續。
(五)錄取新生須攜帶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初中生基本信息表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 符合入學條件的,學校將建立普通高中學生身份。 經審查發現不符合學校招生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如因故不能按期注冊,須在規定注冊之日起2周內持學生家長或相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注冊。 經學校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 未辦理延期注冊手續者,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各普通高中均須審核新生戶籍、初中生基本信息表等。 對不符合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當報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學校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擅自提前組織招生考試、擅自招收貸款生。 普通高中嚴禁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并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直至追究責任人責任。
(七)嚴禁任何學校、教師為非法招生學校提供招生場地和學生; 嚴禁任何學校和教師有償介紹、接送學生入學。 違規者將追究相關學校領導和教師的責任。
(八)高中招生相關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委員會的監督,確保高中招生實施過程的公平公正。 對弄虛作假、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相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學校要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辦法,嚴格審核記錄,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和監督制度,杜絕招生違規違紀現象,健全查處工作。建立招生違規行為問責機制,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2023年溫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分數線,龍崗市社會事務局切實承擔主體責任,通過明察暗訪、公布舉報熱線等方式,加強對招生過程的監管。 對個別學校違反“十不準”(見附件3)以各種形式“選拔”學生、干擾學生填報申請表等行為,要堅決查處、追究責任,確保高中招生工作落到實處以標準化的方式。
(三)各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做好當地各高中招生政策的解讀。 對群眾普遍關心的敏感、疑難問題,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通過發布考生指南或媒體宣傳等方式及時回應家長關切,認真解釋解釋政策調整。 對學校發布的與學校實際運行不符的虛假宣傳,我們將堅決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本文件由龍崗市社會事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1.龍崗市2023年普通(職業)高中招生計劃;
2.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有“十嚴禁”。
龍崗市社會事務局
2023 年 5 月 22 日
附件1
龍崗市2023年普通(職業)高中招生計劃
學校名稱
普高
職業中學
評論
班級數
(個人)
報名人數
(人們)
班級數
(個人)
報名人數
(人們)
精英階層
闡明
龍崗中學
20
900
14
包括學術高中專業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附屬龍崗高級中學(龍崗科技高級中學)
140
龍崗第二高級中學
20
900
12
龍崗巨人中學
10
450
其中公費學生90人
龍崗江南中學
10
450
其中公費學生180人
蒼南縣金鄉渭城中學
50
溫州世外高級中學
16
龍崗職業中學
22
1035
全部的
66
2906
22
1035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十嚴禁”
1.嚴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組織招生、無試招生、計劃外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
2、嚴禁學校間混招生和入學后非法轉學;
3、公辦學校舉辦的民辦學校嚴禁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4.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種考試以選拔學生,或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
5、嚴禁利用獎金、物質獎勵、學費減免、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學生;
6、嚴禁招收義務教育未畢業學生和已考入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
7、嚴禁招收借學生、分離學籍、利用空學籍;
8、嚴禁收取選校費、與招生、招生相關的贊助費、跨學期收取學費;
9.嚴禁不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招生簡章進行虛假招生宣傳,誤導學生和家長;
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及錄取率。